为深入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发展,按照《雄安新区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安排部署,现组织开展对统计“四上企业”的随机抽查。
一、抽查时间
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
【资料图】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、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
(一)抽查对象范围:新区全部“四上企业”。
(二)抽查比例:抽查范围的3%。
(三)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
为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,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,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、B、C、D、E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。
三、实施主体
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
四、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
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情况调查,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、统计台账,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、签署、交接、归档等管理制度,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、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等;农业、工业、能源、投资、人口、劳动工资、社会科学和文化产业、服务业、贸易、建筑业等专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抽查任务
按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排查事项的检查、录入、公示,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、上报。
(二)检查方式及流程
1.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抽取企业名单。
2.按照 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依法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随机抽查。
(三)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
1.抽查结果公示路径。按照 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在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录入抽查结果,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北)向社会公示。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,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。
2.抽查结果后续处理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,属于本部门职责的,要依法予以处理;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,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;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,按照“谁审批谁监管、谁主管谁监管”的原则,移交许可申批部门牵头处理,其他部门配合;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,由许可审批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。
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
2023年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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