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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银投资: 鲁银投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2023-08-19 07:17:21

证券代码:600784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鲁银投资     编号:临 2023-031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

 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
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

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 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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解

释第 16 号》(财会[2022]31 号)(以下简称“准则解释第 16 号”)规

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

生重大影响。

   一、会计政策变更概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规定

的“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

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”自 2023 年 1 月 1 日起施行;规定的“关于发行

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”、

“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

的会计处理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 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,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—

—基本准则》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、企业会

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。

 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,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《准则解释第

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—基本准则》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、企业会计准

则应用指南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。

  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

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:

 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、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

税所得额(或可抵扣亏损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

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(包括承租人在租

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,以及因

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

易等)

  ,不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 18 号—所得税》第十一条(二)、

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

定。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

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,应当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 18 号—所得税》

等有关规定,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

得税资产。

  二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

过了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

会审议。

  三、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

 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

进行的相应变更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变更后能够更客观、公

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成

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

形。

  四、独立董事、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

  独立董事意见: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

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,符合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、上海证

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能更客观、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

成果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,不存

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,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。

  监事会意见: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

符合公司实际情况,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

规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,同意公司本次会计

政策变更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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